鹿尾

鹿尾
(《青海药材》)
【来源】为鹿科动物梅花鹿或马鹿的尾巴,动物形态详"鹿茸"条。
【采集】将鹿尾由尾椎骨处割下,挂起阴干;或将割下的带毛鹿尾,入水中浸润,取出,除去根部残肉、油脂,剪去毛茸及外面老皮,再用海浮石搓光,用线穿挂通风处阴干,后置干燥处,宜多翻晒。商品,前者称"带毛鹿尾";后者称"不带毛鹿尾"。
【药材】干燥的鹿尾,形状粗短,略呈圆柱形,先端钝圆,基部稍宽,割断面不规则。带毛者长约15厘米,外有棕黄色毛,并带有一部分白毛;不带毛者较短,外面紫红色至紫黑色,平滑有光泽,常带有少数皱沟。质坚硬,气微腥。以粗壮、黑亮、不带毛。完整者为佳。一般以马鹿尾为好,梅花鹿尾瘦小,甚少采用。
主产东北、内蒙古、青海、新疆、甘肃、河北等地。
四川所产的带毛鹿尾,为鹿科动物白鹿的尾部。长7~10厘米,呈长椭圆形或长三角形。背面毛密,呈青黑色,腹面毛稀疏,为灰白色,基部有残留的尾椎骨和皮肉。
【炮制】洗净,切片,焙干。
【性味】①《青海药材》:"性温,无毒。"
②《四川中药志》:"味甘咸。"
【功用主治】①《青海药材》:"为滋补药。治腰痛,阳痿。"
②《四川中药志》:"暖腰膝,益肾精,治腰脊疼痛不能屈伸,肾虚遗精及头昏耳鸣。"
【用法与用量】内服:煎汤,2~5钱;或入丸剂。
【宜忌】阳盛有热者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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