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宝口服液合剂

【药品名称】长春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4035
【批准日期】2015-08-13
【有效日期】5年
【药品剂型】合剂
【药品类别】中药
【药品规格】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3.8克)
【生产单位】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碧溪新区迎宾路19号
【药品本位码】869016550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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