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双参口服液口服液

【药品名称】灵芝双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99
【批准日期】2015-04-10
【有效日期】5年
【药品剂型】口服液
【药品类别】中药
【药品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单位】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
【药品本位码】86904144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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