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东方大药店

【药店名称】永清县东方大药店
【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经营方式】零售
【所在省份】河北省
【所在城市】廊坊市
【注册地址】永清
【注册法人】袁伟民
【药店负责人】袁伟民
【药品质量负责人】姜 海
【许可证编号】冀DA0500262
【许可证发放日期】201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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