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

【简介】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属江西)人。他是北宋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和领袖,著名的散文家,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词婉丽,承袭南唐余风,与晏殊较接近,但也有不同处,如他有述怀、咏史、写民情风俗之作,题材较晏殊词广泛。诗风与其散文近似,语言流畅自然。有《欧阳文忠公集》。
生平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以荻画地,教以识字。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今属安徽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卒于家,谥文忠。欧阳修陵园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区西辛店镇欧阳寺村。该园环境优美,北依岗阜,丘陵起伏,南临沟壑,溪流淙淙。陵园肃穆,碑石林立,古柏参天,一片郁郁葱葱,雨后初晴,阳光普照,雾气升腾,如烟似雨,景色壮观,故有“欧坟烟雨”美称,为新郑古代八景之一。
文学造诣
欧阳修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且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有《欧阳文忠公文集》。宋词《踏莎行》。并著作著名的《醉翁亭记》。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词集名。北宋欧阳修作。三卷。南宋罗泌编次。收入《欧阳文忠公文集》,又有影宋刻单行本。明毛晋《宋六十名家词》本改题《六一词》,仅一卷,据前本而有所删节。另有影宋本《醉翁琴趣外编》六卷,多有《近体乐府》未收之词。公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代表作有《醉翁亭记》
欧阳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绩斐然。除文学外,经学研究《诗》、《易》、《春秋》,能不拘守前人之说,有独到见解;金石学为开辟之功,编辑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铭文碑刻上千,并撰写成《集古录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简称《集古录》,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学著作;史学成就尤伟,除了参加修定《新唐书》250卷外,又自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总结五代的历史经验,意在引为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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