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大学

【学校名称】北京东方大学
【学校简称】东方大学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综合类大学
【隶 属 于】北京市
【创办年份】2000年
【所在城市】北京北京市海淀区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2000号北京东方大学
【邮政编码】100023
【招生网址】http://www.yuloo.com/mbgx/dongfang/
【学校邮箱】df1984@188.com
【联系电话】010-51091522,010-51091566
【学校概况】
  北京东方大学创办于1984年8月,是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学校现设有孔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民航管理学院、国际护理学院、传统文化学院、国际珠宝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体育学院10个学院,开设了近40个职业教育热门专业,100多个培养方向,涵盖了文、法、理、工、经、管、艺等多个学科。
  地理位置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北京城市总规划中核心经济区的重点发展带上,北为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中央商务区,是首都商业和商务活动集中的主要地区),东为垡头商务区,南为亦庄经济开发区,西为方庄商业中心。
  学校临近首都图书馆和北京工业大学,有良好人文和学术氛围;毗邻北京欢乐谷,有10余条公交线路途经我校,交通十分便利,距天安门仅15公里。
  通过《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可以看出学校正处在北京市中心向东南方向走向的楔形绿地之中,这样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广大师生们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也可陶冶学生情操,激发学习热情。
  校史及荣誉  1984年,北京东方大学成立,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创办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
  2001年,北京地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中我校为合格院校。
  2006年,2007-2008年、2008-2009年、2009-2010年、2010-2011年为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合格院校。
  200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政协报、腾讯网等多家权威媒体评定我校为"中国社会满意度十佳民办高校。
  2010年,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等多家权威媒体评定我校为"2010年十佳优秀民办大学"。
  2009年、2010年、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评定我校为"朝阳区民办教育系统年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力量管理所总支委员会评定我校为"朝阳区民办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校长寄语  北京东方大学二十八年的办学风雨历程,折射出了新中国民办教育的完整历史,数万计毕业生对知识的渴望、对真理的追求,是改革开放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缩影。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东方文明睿智博大,这些都需要传承和弘扬,而北京东方大学的全体师生正在为造就具有东方智慧的专业性、技能型、职业化的综合能力人才而拼搏和努力。
同学们,在北京东方大学迎来建校二十八周年之际,我代表全校师生欢迎你们来我校读书,期待着你们能够在"诚信 自强 求是 笃行"的校训引导下,"会做人 会学习 会共处"的"三会"思想行为准则下实现你们的人生理想。
北京欢迎你!北京东方大学欢迎你!  办学理念  学校始终坚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以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优秀传统道德为指引,在办学过程中树立了"育人德为首、办学法当先、授业师为重、校园稳为大"的办学理念。
"诚信办学,依法治校"是学校的办学原则。
学校创建28年来,始终坚持多元化,多学科相交融的教育模式,追求"职业教育",突出"就业力就是核心竞争力",并以就业能力教育引领综合素质教育,走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
  办学特色  办学28年来,学校以鲜明的办学特色、明确的培养目标、雄厚的师资力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先后为社会培养了两万余名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办学成果得到政府、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学校在2008年新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特色方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旋律,以精细管理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关键,突出建设技能型、应用型专业为重点,以深化创新为动力,逐步从单一的自考助学形式向高职培训及订单式职业教育战略方向转型。
突出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实训,加强与企业合作,开展联合培养模式,把基础和专业课的理论知识放在学校教学中进行,把实训和就业前的培训放在企业中进行。
  办学目标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办学为民、育人报国、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打造特色专业群,建设和发展既能够服务社会又可以创造社会价值的应用性、实用性专业。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强、求优、创名"把北京东方大学建成"有水平、有特色、高质量"的民办高校。
  学校在持续大力建设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的基础上,为了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民航系统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建设和发展了民航管理类特色专业(民航管理学院);为了培养国际间通用的医护行业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突出学生在医护业务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建设和发展了护理类特色专业(国际护理学院);在北京浓厚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建设和发展了以"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的文化类特色专业(传统文化学院);为了培养国际国内珠宝领域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建设了宝玉石类相关特色专业(国际珠宝学院);依托北京得天独厚的城市优势,建设和发展了以"为绿色经济发展服务"为目标的旅游类特色专业(国际旅游学院);为延伸奥运精神,打造创新体育人才,建设了体育类特色专业(体育学院)。
  北京东方大学院系设置  孔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化创业学院、民航管理学院、国际护理学院、传统文化学院、国际珠宝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体育学院  党团建设与学校荣誉  北京东方大学党组织建设,多年来得到北京市教委上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学校党组织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路线、政策,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知识武装党员头脑,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工作能力,在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党组织在党员管理,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始终坚持以"会做人、会学习、会共处"为育人目标,把东大精神贯穿于办学全过程,并且在教学管理中十分重视在薛盛忠培养考察发展党员,形成了一套规范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每年均有数十名思想进步、品学兼优的学生被吸纳到党组织。
有大量入党积极分子满怀信心走向工作岗位。
  育人特色  季羡林先生为北京东方大学题词"诚信、自强、求是、笃行"八字校训作为东方大学的办学方针,实为先生平生对教育所感所悟之凝结,也是对东方大学之热切期盼。
  原国家图书馆馆长、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任继愈为我校题写育人目标"会做人 会学习 会共处"。
"三会"是继"校训"之后,我校坚守的重要思想和行为准则,是校训的载体,也是实现校训的实际体现。
"校训"和"三会"有着内在的联系,两者的思想内涵融会贯通,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师资资源  学校依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雄厚教学力量,建立了我校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聘任材料附后)学校拥有专兼职教师98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56%。
各学院院长、专业带头人均由专家、教授担任。
学校专门成立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负责指导科研与教学。
  就业前景  模式多样 培养复合型人才  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围绕当前人才市场的就业导向开设特色课程,不断探索、改革,创建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出路"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国家自考学历教育、网络教育、职业资格技能教育和素质能力培养较好的结合起来,使学生能够及早的适应社会和职场的需要。
  学校注重德育建设,拥有健全的党团组织,现有青年志愿者协会、国学社、礼仪社、英语协会、爱心社等多个学生社团,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构建了和谐的校园生活,为全国各地的莘莘学子开辟了求知的殿堂、施展才华的沃土。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与各大媒体活动,电视台节目录制、校园演讲、英语角、联欢晚会、辩论赛、篮球以及足球等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使学生获取学习之外的更多知识和信息。
  重视就业 完善的就业保障  学校注重就业和创业教育,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将就业指导专业化、课程化。
组织学生实习、实践和推荐工作,真正做到了以就业为导向,解除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
同时,组织学生参加北京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积极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国际接轨 开辟留学新捷径  学校积极与国际教育接轨,推动对外合作办学。
我校具有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聘请外国文教部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学校先后聘请过多名外籍教师来我校任教,为学生学习国外知识提供了便利,同时为把学生培养成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提供了保障,目前已有多名学生先后到国外深造,并且成为跨国企业的优秀员工。
  奖学金制度  学校为鼓励广大学子发奋学习,特设立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 元。
另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奖项。
同时,学校本着"发展教育、服务学生"的宗旨,为了给特困学生创造求学就业的机会,学校可协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和大学生创业活动,用来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助其在北京东方大学早日成才。
  证书体系  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东方大学相应专业的结业证书。
  2.学生可自愿参加有关高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入学考试,若被有关高校录取,学生可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有关高校可颁发相应的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参加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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