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拼音】 cái pàn
【词性】 名词、动词
【注音】 ㄘㄞˊ ㄆㄢˋ
【基本解释】 ◎ 裁判 cáipàn(1) [hand down court decision;pass sentences][法]∶裁定或判决(2) [judge;umpire;refree]∶体育界担任裁决评判工作的人
【引证解释】 1. 法院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对诉讼案件加以裁定和判决。 李大钊 《“五一”MayDay运动史》:“三人的裁判,过了四个月才确定了。检察官要求死刑,但陪审很公平持正。” 蹇先艾 《水葬》:“文明的 桐村 向来没有什么村长……等等名目,犯罪的人用不着裁判,私下都可以处置。”2. 泛指对事情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 鲁迅 《呐喊·一件小事》:“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老舍 《二马》第四段九:“ 伊太太 看两个姑娘辩论,心中有点发酸。她向来是裁判一切的,那能光听着她们瞎说。”3. 根据体育运动的竞赛规则,对运动员的竞赛成绩和在竞赛中发生的问题作出评判。4. 指在体育竞赛中执行评判工作的人。 柯岩 《快活的小诗·看球记》:“看球应该像裁判一样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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