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实

shǒu shí
1.唐代民户户口和占有土地的实况记录。唐制每三年编造户籍一次。地方平时每年把人口及其所占田亩据实造册,再据此编成计账,送州申报尚书省,作为全国户籍的底本。长庆四年,元稹在同州采取整顿赋税措施,令百姓自报,称"自通手实状"。宋吕惠卿行手实法,时亦称"手实"。

在线工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