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于众

【成语拼音】 gōng zhī yú zhòng
【成语字数】 四字成语
【成语解释】 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
【成语出处】 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
【成语例子】 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
【成语繁体】 公之于衆
【成语简拼】 GZYZ
【近义词   】 公诸于众、公之于世、公之世人
【成语注音】 ㄍㄨㄥ ㄓ ㄩˊ ㄓㄨㄥˋ
【常用程度】 常用成语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公之于众作谓语;用于事情等。
【成语结构】 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 近代成语
【英语翻译】 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
【俄语翻译】 широкó оповещáть 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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